4)第295章 火烧阎乡(1/2)_悍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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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面,也不是对手。

  孙轻这心里,突然有些后悔。

  只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,便如此凶猛,可想而知那刘闯,是何等人物。

  汉军冲入袁军大营后,四处放火,眨眼间便把袁军大营变成一片火海……赵云在乱军之中,犹入无人之境。胯下那匹爪电飞黄,在火光中希聿聿长嘶,四蹄奔腾,恍若踏云而行。

  枪芒,剑影,赵云所过之处,可谓是血流成河。

  而那些汉军则三骑一队,相互配合,把随身携带的火油灌用完之后,举刀跟随赵云在袁军大营中横冲直撞。

  眨眼间,这支骑军竟然已杀到袁军大营的中军大帐。

  袁熙在睡梦中被惊醒,披头散发,光着脚跑出来,眼见汉军扑来,吓得大叫一声,扭头就跑。

  赵云眼见那杆竖在中军大帐外,上书‘三军司令’的大纛旗在风中飘扬,二话不说,挺枪刺出。直径足有二十公分的旗杆,被赵云一枪轰断,大纛旗在火光中,更轰然倒塌……

  “我乃常山赵子龙,谁敢来战!”

  火光照耀下,赵云威风凛凛,厉声喊喝。

  远处,袁熙连滚带爬的跑出去百十米,见周围军卒聚拢过来,顿时胆气一壮,大声道:“放箭,给我杀死他。”

  一队弓箭手跑上前来,弯弓搭箭。

  可是赵云却毫无惧色,大枪翻飞,上护其人,下护其马,便朝着袁熙扑来。

  这爪黄飞电,原本是曹操作为曹宪的嫁妆,送给刘闯的礼物。

  当时衣带诏尚未泄露,曹操还存着拉拢刘闯的心思,所以才把他最为心爱的坐骑,送给了刘闯。

  后世常说,白马银枪。

  可事实上,在战场上很少有人骑白马,因为目标太过醒目。

  当然,也有那艺高人胆大的人,喜欢骑乘白马。甚至还有风骚如公孙瓒,组建了那支白马义从。

  赵云出身白马义从,对白马情有独钟。

  赵琰嫁给刘闯后,曹宪和赵琰的关系极好,同时也是为了拉拢一个伙伴,所以便把爪黄飞电赠给了赵云。

  这爪黄飞电在曹操手中的时候,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被曹操骑乘。

  它本就是一匹宝马良驹,而今到了赵云的手中,才算是有了发挥的余地……赵云纵马而行,在乱军中犹如一道闪电。袁军的弓箭手一轮箭矢射出,未等第二轮利箭上弦,赵云已经杀到近前。

  历史上,赵云长坂坡在乱军中七进七出,无人可挡。

  可那时候,他没有爪黄飞电,就能把曹军杀得人仰马翻。这支袁军的战斗力,显然无法和当时的曹军相提并论。而赵云的年纪,也正好在巅峰状态,瞬间便把拦在面前的袁兵杀散。

  袁熙在扈从保护下,眼看着赵云好似天神下凡般冲来,已是心惊胆战。

  他哪里还有胆量应战,大喊一声,拨马就走。

  赵云追出去几百米,被几名骑将阻拦。当他将那几名骑将斩杀之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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